开封市龙亭区:用好“四步工作法” 推动巡察“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
党的二十大强调“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今年以来,开封市龙亭区委巡察机构靶向发力,切实用好“四步工作法”,全过程、多环节、立体化推进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实落细。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区委高度重视,建立并持续深化“双反馈”“双汇报”机制,要求巡察反馈意见既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又向被巡察单位主管县级领导反馈;巡察整改情况既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又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同时根据上级精神,要求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线索办理、日常监督情况向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汇报,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分管县处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巡察日常监督责任,促进整改成效不断提升。
二是凝聚监督合力。整改阶段,巡察办、巡察组和派出纪检组及乡街道纪(工)委“四方”共同审核把关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和整改情况报告,提高整改效果,2023年以来对32份整改报告进行联审。整改后,严格落实“双公开”机制,巡察整改情况既在区纪委监委府网站上以公开稿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也以党内文件形式向党内通报巡察整改情况,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共对21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了“双公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加强日常监督,巡察办会同区纪委相关科室组成督导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情况。重点了解整改责任是否落实、整改问题是否清零、整改成效是否明显,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并要求限期整改,推动被巡察单位全面整改。
四是深化成果运用。认真总结2022年巡察成果,梳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关于2022年区委巡察发现主要问题的情况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检查,着力举一反三,做到已巡立改、即知即改,未巡先改,完善制度机制。对巡察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分析研判,移交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2023年以来,对巡察发现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农村社区“三资”管理混乱及人居环境脏乱差、党费交纳不及时等共性问题向区委提出意见建议,组织部门对党费交纳开展专项整治,农业农村局对农村“三资”开展“三清两建”专项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财政部门对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班等,从而达到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效能。截至目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79个,推动解决各类问题677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开封市龙亭区委巡察办)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934c5679d8234a6fb9f4719f331a7d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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