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工程乡代建”规范履职用权建设乡村阳光工程
“从今年7月村里研究通过客运站项目,到施工建设、项目用料……我们是盼着、看着它建成。”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华桥乡官屯村村口的港湾式客运站顺利竣工并等待验收,该村村民邱杰对此格外关注,“客运站建设进度如何,下一步要做什么,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知道。”
邱杰说的二维码设在客运站外墙的显著位置。现在,每个在光泽县辖区行政村实施的小型建设项目都有专属二维码,不仅能及时查询项目基本信息,还能获取纪委监委联系方式,方便反映诉求、表达意愿。
与之前的小型工程相比,该客运站项目不只多了专属二维码,还有“村工程乡代建”机制。
“以往村里小型工程可能成为人情工程,施工环节不透明,捞油水、吃回扣问题不在少数。”在华桥乡党委书记黄水旺看来,这也是“村工程乡代建”的必要性所在。
“村工程乡代建”,指的是在各乡镇分别成立由村集体出资参股的乡村建设公司,通过委托代建方式,承接在行政村实施的工程造价50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建设项目。在南平市纪委监委指导下,光泽县纪委监委将“村工程乡代建”机制融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构建起一张覆盖项目质量、资金、内控的“监督网”。
记者注意到,“村工程乡代建”已纳入在建工程的“信息公开栏”,通过“1张流程图”和“4个公开模板”,将各环节公之于众。
“流程图明确了事项办理主体、流程及操作规范,公开模板显示项目实施意向、建设信息、工料使用、竣工验收等环节信息,权责明晰,简洁透明,哪个环节落实不到位一目了然。”光泽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李鹏珑介绍,根据公开信息,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借助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等方式,不定期对公示内容进行检查,核对项目是否按要求在各阶段进行公示,是否按进度推进等,全链条跟进监督。
据统计,今年4月以来,光泽县实施“村工程乡代建”项目49个,竣工34个。(光泽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3-10-09/1031457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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