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律审查 >正文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凡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0

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漠,在组织人事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长期沉迷赌博;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绝大部分涉案财物系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收受,甚至在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凡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凡简历

李凡,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福建莆田人,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任福州市建设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任福州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福州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工程师;

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任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总工程师;

2011年7月至2015年9月,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被提名为福州市台江区区长候选人;

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书记;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福州市台江区委书记,被提名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福州市台江区委书记;

2020年4月至2023年2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2月,被免职。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3-07-27/61957563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调研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调研网 j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