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强化"关键少数"监督实效
日前,温州市鹿城区纪委监委查处了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副经理、鹿城区滨江街道原党工委委员(挂职)黄海涉嫌受贿案。鹿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鹿城区纪委监委组织滨江街道及全区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单位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参加旁听庭审,大家深受触动和警醒,纷纷表示一定要以人为镜、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关键少数”身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既是政治生态的重要引领,又是推进鹿城“建设首位城区,打造共富样板”的重要力量。“我们持续探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廉政教育,多举措引导‘领头雁’坚守廉洁底线。”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太难”等问题,鹿城区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制定印发《加强三个“关键少数”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促进“关键少数”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去年,鹿城区纪委监委办理了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第一起在职正科长级干部留置案件——鹿城区城发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戴志光受贿案。针对该案,区纪委监委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还深入研判城发集团、区住建局等单位的政治生态,分析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一问题一抄告”形式,向区党政领导抄告分管(联系)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区党政领导对廉政隐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扎好“不能腐”的笼子。
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履职、通报、整改三张清单,精准抓好履责、督责、问责三个环节,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街镇党(工)委书记、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以监督责任倒逼其他三项责任落实,推动“一把手”及其领导班子对各自领域监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形成监督合力。
“工作累了一抬头就能看到家人的笑脸,觉得又有干劲了。”“家人时时刻刻提醒我,只有谨慎用权,干净做人才能守护好现在的幸福。”……在鹿城,每位领导干部办公桌上都摆放着一张洋溢着幸福笑容的全家福照片。这是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妇联为全区“关键少数”定制的“亲情·责任”廉洁相框。
把严管厚爱送到“家”。“八小时外”,该区纪委监委发挥领导干部家属“廉内助”作用,积极探索将“家庭”作为反腐倡廉的整体单元,常态化开展廉洁家访,组织领导家属召开廉情恳谈会、发放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筑牢家庭抵御腐败防线,约束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为。
“我们牢牢牵住‘牛鼻子’,促进‘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从而达到管好‘绝大多数’的综合效果。”鹿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强化“一岗双责”,用好“一案双查”,督促“关键少数”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把具体措施落下去,展现具有鹿城辨识度的政治监督成果。
(温州市鹿城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10/t20231026_209628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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