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伞”破“网”齐发力 激浊扬清显担当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回顾
3月29日,北京,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一大批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其中,省纪委监委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郑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七审查调查室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我省4名纪检监察干部也受到了表彰,得到了充分肯定。
这些沉甸甸的荣誉,是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定扛起惩腐打“伞”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体现和鲜明印证。
压实责任实现深挖彻查
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
自专项斗争开展伊始,我省各级纪委监委就建立起由常委会负总责、纪委书记负首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惩腐打“伞”组织领导机制,层层压实政治责任,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全省各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直接领办重大疑难案件,攻克深挖彻查的难点堵点。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案,直查直办大案要案。同时,省纪委监委探索构建案件查处机制,对群众关注度高、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领办,对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下级办理有困难的案件直查直办,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省辖市查办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对在当地干扰多阻力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异地管辖、提级查办。
在查办中央巡视组转来的反映河南华夏外语小学原校长仝某某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问题线索时,省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亲自领办,专案组坚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政治问题着眼、从经济问题着手,从‘打伞’着眼、从‘扫黑’着手”的工作思路,深入查找仝某某涉黑犯罪证据,同时对每起事实形成的过程及背后的原因逐一进行调查,对应查找为其提供庇护的“保护伞”,最终“伞”倒“网”破,案件办理取得成功。
协同作战增进整体合力
扫黑不打“伞”,犹如斩草不除根。为了深挖每一起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深挖彻查“保护伞”问题线索协调联动机制,推行涉黑恶案件纪检公安“双专班”办案模式,实行问题线索双向移交,确保纪法衔接顺畅有序,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
省纪委监委在查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曹某某案件时,发现相关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转交公安部门查处,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最终,公安专案组共以涉黑逮捕犯罪嫌疑人65人,立刑事案件78起,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保护伞”案件13起。
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同样强化贯通联动,由省纪委常委会领导,统筹调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力量,明确责任、集中攻坚,对各地各单位注重服务指导,针对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疑难杂症,及时释疑、提醒,统一标准,形成上下齐心协力、同向同步同进的联动效应和整体合力。
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
“这几年变化太大了,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提高了,心情舒畅了。”日前,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小庄社区老党员李文州兴奋地说。
自该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李某某涉黑涉恶案件被依法查处后,鹤壁市纪委监委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组织相关县区和单位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专项以案促改,完善制度机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净化了政治生态。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发案单位具体落实”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注重“三不”一体推进,在惩腐打“伞”过程中,同步启动以案促改。全省共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3776份,居全国第一位。特别是2020年立足“长效常治”目标要求,探索开展系统性以案促改,分别向8家省直单位印发系统性以案促改工作提示函,与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三年的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了一批涉腐涉“伞”问题,全省共立案查处涉腐涉“伞”问题7365起,处理8155人,党纪政务处分6519人。有力惩治了一批村霸和微腐败,把惩腐打“伞”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全省共查处涉农领域涉腐涉“伞”问题1189人,有效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
荣誉既是肯定,更是鞭策。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再接再厉,锐意进取,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赓续红色传统,弘扬优良作风,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更大成绩,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服务保障现代化河南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刘勰)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gnyw/article2d868375cdf5415c90402607a9f626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