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以评促改 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以前总认为我们办理的案件程序合规、措施使用到位、谈话规范、证据扎实,可通过对比,还是看到了不小的差距……”泾县黄村镇纪委干部叶婷在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优质案件评选工作会议上感慨地说。
为充分发挥精品案件和先进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助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近日,县纪委监委围绕案件办理程序是否规范、违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案件手续是否齐全、措施使用是否合法、事实定性是否准确、处理量纪是否恰当等重点,结合上级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泾县纪委监委优质案件评选办法(试行)》。
“开展优质案件评选工作旨在‘以评促学、以评促改’,对于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学习,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优质案件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以《安徽省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为标准,由案件审理室具体负责实施,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选小组,实行单位推荐、集中评选、会议审议、通报表彰的程序,重点从事实与证据、定性与处理、程序与手续、文档与材料、执行与落实等方面入手,对上一年度已办结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开展优质案件评选工作。
评选结束后,评选小组将每件参评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实行“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将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到各责任单位并要求限期整改,进而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标准意识、提高卷宗质量。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3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开展优质案件评选工作,可以达到‘比武练兵、展示风采、树立标杆、鼓励先进’目的,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优质案件的示范作用,强化办案引领,提升案件查办质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优质案件评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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