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1月20日召开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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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省政协召开十三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审议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听取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关于我省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省政府系统办理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决定、议程(草案)和日程,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报告人名单,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提案工作条例,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审议十三届省政协主席会议2023年下半年工作情况报告等;通报2023年度省政协常委履职情况和优秀履职委员、优秀调研报告、好提案、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好新闻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结果。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关于免去陈玉祥第十三届省政协常委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其常委免职决定提请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追认。
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1月20日至23日上午在石家庄召开,会期3天半。
会议强调,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幕在即,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讨论审议,深入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以过硬工作作风做好大会服务保障工作,开出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记者刘冉)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1/19/content_91297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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