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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 进一步保障好集采中选产品供应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展以来,中选产品供应总体稳定,但受短期临床需求波动等影响,出现了个别品种临时性供应紧张问题。为压实中选企业履约责任,确保临床用药稳定,巩固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

  通知对及时组织签订采购协议、畅通医疗机构反馈问题渠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积极协调应对短时间激增需求方面,通知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增强采购的前瞻性和计划性,充分考虑正常交货周期和季节性、流行性疾病导致临床需求变化的因素。流行性疾病发生时,确实出现集采品种短时间需求激增的,各地要督促中选企业优先供应主供地区,并充分挖掘备供企业以及本地区非主供、非备供中选企业供应潜力。出现需求大幅波动时,要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下单、不过度囤积,统筹做好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加大疗效类似药品的供应,加强科学引导,不盲目指定具体品牌。督促配送企业履行配送责任,不囤积居奇,不违规倒货窜货,确保短时间需求激增的品种正常配送。

  通知同时要求做好中选产品供应情况监测、探索建立供应情况评价机制,并加强供应情况评分结果运用。各地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集采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切实担负起供应监测、督促整改、违约处置等工作责任,细化完善具体政策举措,确保群众持续享受集采改革成效。(记者孙秀艳)

  《 人民日报 》( 2024年01月17日 07 版)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01/t20240117_214973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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