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乡:全周期管理提升村(社区)巡察质效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将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聚焦巡前、巡中、巡后,强化全周期管理,探索村(社区)巡察新路径、新方法,提升村(社区)巡察质效。换届以来,对89个村(社区)开展巡察监督,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637个,移交问题线索27件。
巡前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系统梳理纪检监察、组织、信访、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综合考虑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人口规模、经济体量、资源禀赋、工程项目等情况,将全区村(社区)划分为“重点关注类”“了解关注类”“一般了解类”三类,灵活运用直接巡、乡村一体巡、联动巡、专项巡等巡察方式。
对情况复杂、问题突出的村(社区)采取直接巡,单独形成巡察情况报告;对基础较好、工作规范的村(社区)采取乡村一体巡,以问题清单模式形成巡察成果;对典型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采取专项巡方式,分类有序、有力有效实现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
构建信息共享、多方联动机制,区委巡察办向纪检监察、组织、信访等部门发函收集被巡察党组织有关问题反映,掌握被巡察村(社区)社情民意,深挖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做到有的放矢。灵活采取张贴公告、走村入户、实地走访等方式,“一对一”“面对面”谈话了解群众,畅通反映问题渠道,提高群众参与度。
建立“组室”会审制度,协调巡察组、案管室、审理室对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集中会审,为精准发现问题提供专业支撑,促进纪律监督与巡察监督深度贯通融合。发挥审计监督专业优势,在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期间,探索单独组建审计组对5个重点关注类村(社区)同步开展审计,发现村级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问题30余个,相关问题线索5件。
坚持系统施治,针对巡察村(社区)中发现的共性、普遍性问题,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在全区开展危旧房改造资金发放、村级小微工程等领域专项整治8次,促进标本兼治,持续改善基层治理水平。强化巡后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将村(社区)党组织整改工作纳入评估范围,对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换届以来,对86个村(社区)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成效量化评估,向相关单位下发预警单10份,进一步压实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2/t20240204_83782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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