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管起来
在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披露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中,党员干部出问题、犯错误与交友不慎、“被围猎”有很大关系,违纪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八小时以外”。因此,将监督延伸到党员干部的“八小时以外”,使其“生活圈”“朋友圈”“交际圈”不再成为盲点、空白,既是加强监督执纪的需要,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工作“下了班”不代表纪律“下了班”。下班以后,一些党员干部感觉头上的“紧箍咒”终于卸下来了,长舒一口气,呼朋唤友,到处去“放松放松”。有的沉溺于老乡聚会,有的沉溺于同学小聚,也有的沉溺于战友情深,还有的与老板勾肩搭背。殊不知,在推杯换盏中,可能就会“中招”“被围猎”,在灯红酒绿中,可能就会破纪违法。这也警示我们,一定要洁身自好,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纪律红线。换句话说,遵纪守法是“八小时以外”的基本要求。
作为社会中的组成成员,党员干部拥有自己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开展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是合理的正常的社会现象,也无可非议。空暇时间,陪父母、孩子一起逛逛公园,或者交流谈心,或者看看书、看看电视都是非常好的选择。反之,如果将党纪国法束之高阁,不能守住为人处世的底线,就必然会带来政治上的腐败、生活上的腐化、道德上的堕落、纪法上的失守。在破纪违法的同时,不仅害人害己,还会损害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党员干部要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案例表明,总有别有用心的商人以各种借口接近党员干部,打着同学、老乡、战友的旗号,“温水煮青蛙”式腐蚀拉拢,目的就是想利用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管住自己,还要管住家人。不仅要管住嘴,还要管住腿。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可图蝇头小利而置党纪国法于脑后,不可图一时痛快而破纪违法。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无论上班还是下班,纪律规矩永远“不下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八小时以外”监督力度,督促党员干部不碰纪法红线,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决守牢党纪国法底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纪检监察干部要择良友而交,择好书而读,择善行而为,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会圈”,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新乡市凤泉区纪委监委 童玉举)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pl/article12d210a077c044ca95be11d48d79a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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