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协同联动纠治国企领域风腐问题
“因工作需要,现请你部门协助核实2019年5月23日五凤溪公司以工程进度款的名义支付给项目总承包方某建筑公司440.31万元(含专项资金375万元),是否属于擅自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前不久,成都文旅集团财务与经营管理部收到2份来自驻集团纪检监察组的《协查函》,尚属首次。
去年9月,成都市纪委监委、市国资委联合印发《成都市纪检监察监督与出资人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其中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出资人了解有关企业、人员接受出资人监督的情况并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出资人应予配合。
成都市纪委监委驻成都城投集团纪检监察组联合集团审计、财务等职能部门下沉所属公司,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原则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度发现问题。(唐娟 摄)
“此前,若发现问题线索,我们主要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或纪检监察组开展协同调查。自《工作办法》出台后,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加强与出资人协同配合,简化流程,提升效率。”驻成都文旅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培贵说,“在双方密切配合下,深度发现下属五凤溪公司某项目存在虚报工程量、违规多计工程款等问题,目前已立案审查2人。”
据了解,《工作办法》明确6个方面21条具体内容,细化常态沟通联络、联合监督检查、协同追责问责、共抓以案促改等工作,推动监督资源整合、监督信息共享、监督工作协同。作为出资人,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企内部监督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属国企强化对子企业的纵向监督和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监督,监督链条按出资关系向下延伸。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出资人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共同关注的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统筹监督对象、内容、频次和形式,实现同频共振,避免多头监督和重复检查。”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监督中及时沟通信息,重要情况相互通报,重要事项共同协商,监督成果及时共享。
根据《工作办法》要求,成都建工集团探索建立“八位一体”大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内部审计、监事会、纪检监察、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民主和舆论”8个方面监督职责,明确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其他主体各司其责。截至目前,已统筹各监督主体开展造价管理、资金管理等监督检查25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9项。
每年选取1—2个领域开展联动监督检查,是实现贯通协同的重要内容之一。驻锦泰保险公司纪检监察组结合前期调研情况,与公司党委会商,确定将下辖贵州分公司列为2023年的联动监督检查重点点位,与公司审计部、合规及风险管理部等组成联合工作组,集中力量开展专题检查,已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党的组织建设虚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疏于管理”等问题14个,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贵州分公司员工肖某违规承办理赔诉讼案件相关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不仅在监督检查中加强协作,保持多层次日常沟通联络同样必不可少。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出资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沟通协调、相关事项启动等工作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计划、监督重点等事项,讨论深化监督贯通协同的重大问题。市国资委、各市属国企开展国资监管的重要过程和结果资料,需分别抄送市国资国企纪检监察工委和市属国企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定期汇总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国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向出资人集中通报。
“针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具体情形和管辖范围分类处置。”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出资人追责部门负责对相关人员是否违反国资监管制度及损失金额进行调查认定;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相关人员是否违反党的纪律,是否涉及职位违法或职务犯罪进行调查认定;双方建立移送台账并定期盘点,并建立责任追究决定协同执行工作机制。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与出资人加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协同联动。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共同研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或管理提升建议。每年选取重点、典型案例,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系统治理,深化以案“三促”,将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作者:黄彭)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4/2/6/6d95cd33166745808d6ac6e08f7f0b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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