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用活宣讲载体 做深做实纪律教育
“本次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增加了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
近日,界首市“心中有界”宣讲团成员到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活动,重点围绕《条例》修订的意义和新增加的内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等方面,为参训学员们进行深入宣讲解读。这是该市开展新《条例》宣讲进课堂的一个缩影。
新修订的《条例》颁布后,该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过聚焦重点内容开展学习、分层分类抓好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集中宣讲解读、不断丰富纪律教育载体、做好关键环节的纪律教育等措施,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
“在旁听庭审后,紧接着开展《条例》的宣讲,这种‘沉浸式’纪律教育,使宣讲具有更强的震慑性。”在旁听界首市司法局原一级主任科员马辉案件庭审后,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次宣讲让我对党的纪律和自身职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以前总认为《条例》是对领导干部而言,跟我们这样的村干部没有多大关系。这次纪委的同志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给我们上了一课,使我们基层党员干部认识到要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该市泉阳镇集东社区村干部聆听完宣讲后感慨道。
为确保宣讲质量,该市纪委监委抽调9名骨干人员组成宣讲团,分赴全市各机关、村(社区)开展宣讲。同时,为增强纪律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宣讲团成员还结合不同单位不同领域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注重用好讲授式、案例式、参观式等教学方法,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庭审旁听、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宣传宣讲。
除此之外,该市纪委监委还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组织全市各单位把《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纳入春季培训班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结合专题研讨、辅导报告、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面精准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思践悟。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系列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分专题讲解‘六大纪律’。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学习贯彻不力的党组织严肃追责,以严实作风抓好落实,确保教育取得实效。”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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