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 对公租房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日前,抚州市东乡区纪委区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某小区的公租房承租户、公职人员陈某相关信息与申报信息不符的问题。经查,陈某隐瞒已有自建房的事实,提供虚假无房证明材料,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取得承租权,最终陈某某受到严肃处理,区住房保障中心责令陈某某腾退公租房并补缴租金。
这是东乡区纪委区监委开展专项整治后查处一起典型案例。据介绍,该区聚焦群众关切,将公租房管理纳入群众反映强烈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范围,紧盯公租房审批、公示、分配、清退等环节,通过查阅档案、入户走访、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精准监督。梳理起底一批典型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租赁公租房等问题。
结合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该区纪委区监委向区住房保障中心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指出公租房审批及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审核不够全面、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督促该中心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梳理审批、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堵塞风险漏洞。
区住房保障中心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楼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全面入户对承租家庭人员信息、房屋使用、租金缴纳等情况展开实地核查。同时,开发上线保障房信息管理系统,将数据信息与不动产和商品房备案系统互通互联,科技赋能提升公租房等保障房日常管理水平。
“对公租房管理中的各类乱象坚决‘零容忍’,让公租房真正成为‘暖心房’。”该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强化监督力度,督促职能部门完善长效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公租房管理规范有序,让保障政策惠及更多群众。(舒利光、钟天明)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dfzf/202402/t20240229_1038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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