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用好“规定动作”筑牢“防腐墙”!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
“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违纪违法的收入,只有一个用途,就是审判机关量刑用。全州各级领导干部要守好为官从政‘第一关’,违纪违法的收入一点都不能有,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
日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举行一季度州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暨廉政教育大讲堂,州委主要领导再次给700余名领导干部敲警钟、明“红线”。
2023年以来,文山州已举办10余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实现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家属全覆盖。该州以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持之以恒净化全州政治生态,通过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警示督促广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一招,我们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对表任务清单,一项一项推进、一件一件落实,做到反腐败绝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一刻不停向纵深推进。”州委主要领导表示。
文山州结合清廉云南建设部署要求,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警示教育,州委常委会会议每月警示教育,州级领导每季度现场警示教育,用好“规定动作”对领导干部“反复敲打”,促进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我深刻认识到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部门,必须把‘严’字作为干部工作的主基调,贯穿到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构建全周期监督体系和立体化监督格局,抓实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推动形成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新常态。”文山州委组织部主要领导陈治说道。
文山州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自觉履行好项目主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门“一把手”职责,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坚决清理影响发展的顽瘴痼疾,构建“亲而有界、亲而有度、清而有责、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
“我们将主动担负起财政资金主管、监管职责,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及其他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管用水平,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持续强化对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招投标、项目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录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逐步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体,各类监督主体协同配合的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加大对财政国资系统和国有企业的监督质效。”文山州财政局主要领导表示。
推进清廉建设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真抓实干、履责担当,构建“四责协同”责任共同体,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坚持“惩、治、防”一体联动,全面推进清廉文山建设走深走实。
文山州纪委监委紧盯第一责任人,实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持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将每月“零提示”工作延伸到乡镇一级,实践形成“一把手”勤政廉政监督预警机制,2023年组织20名下级“一把手”在州委常委会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州、县两级党委主要领导分别与19名、89名新任职下级“一把手”开展任前谈话,推动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开展监督谈话、纪委监委开展谈话提醒形成常态,促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担好责任。
该州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利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典型案例,深度剖析违纪违法事实,深挖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抓住查办案件“小切口”,通过一系列专项治理,逐步实现民生领域的“大变化”。
此外,文山州把一体推进“三不腐”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担当作为结合起来,实施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综合运用澄清正名、容错纠错、查处诬告陷害等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63名党员干部、2个单位澄清正名,为23名干部容错纠错,对106名党员干部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查处诬告陷害者1人,既体现监督执纪执法的力度,又体现关爱保护干部的温度。
“我们将配合做好州委常委会听取各县(市)、‘十大行动’牵头部门工作汇报,将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纳入巡察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提高清廉建设的覆盖度、纵深度、浸润度。”文山州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选取部分领域开展政治生态本底调查,加强对线索集中、问题突出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整治,把压实主体责任作为发力点,以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为主要组织者、实施者,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整治。(雷军艺 || 责任编辑 张艺文)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227/126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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