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及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提升巡察干部履职水平
“《条例》深刻体现了巡视工作守正创新的过程,其中第二十六条写入了巡视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巡视组与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制度等,反映出对精准报告问题的进一步要求。”
“《条例》新增一章对队伍建设作出规定,将加强对巡视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谋划摆在更重要的位置,规定抽调人员参加巡视工作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体现了对巡视巡察干部厚爱一分、严管一层。”
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巡察机构及时召开组办联席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对州委巡察机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行了研究安排。
《条例》公开发布后,州委巡察机构迅速响应,通过专题学《条例》全文,研讨学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自主学修订条文对照表,“三结合”推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求全体巡察干部将主动学习、主动宣传、主动贯彻深度融合,把学习深化内化转化为履职动力。要突出自觉学、结合实际学、带着思考学,按章制定《条例》学习计划,依托集中研讨交流、组办联席会、业务培训会等,督促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修订的条款内容,自觉做到深学细悟笃行。要精心搭建平台,把《条例》宣传融入每轮巡察任务、各类培训,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学习宣传,充分运用列席县市巡察工作相关会议、到县市开展宣讲等方式,让《条例》宣传“声”入人心。要聚焦学用结合,将贯彻措施与重点工作有效衔接,特别是抓好“三项清单”即年度创优提质工作计划清单、制度机制“补短强弱”清单、巡察质量评查评估清单的制定实施,进一步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真正实现基础业务、纪律作风、监督质效、成果运用全面系统提升。
同时,大理州12县(市)巡察机构及时主动开展《条例》学习,纷纷表示将学深学实学透,立足工作实际,以巡察监督实效推动基层监督治理“提档升级”。
“《条例》深刻总结了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巡察干部深刻把握《条例》精神实质、主旨要义、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巡察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以更有力的政治监督为大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解淑清 || 责任编辑 张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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