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让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今年以来,洛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学习贯彻条例摆在重要位置,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二届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结合身边典型案例,以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学的方式,重点围绕“增、改、删”部分内容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增强驻在单位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汝阳县纪委监委利用“纪法讲堂”,由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对照新旧条例,逐条逐项进行讲解,确保在实际工作中精准执纪,在事实认定、条文运用上有效衔接。孟津区纪委监委将学习条例纳入“清风学堂”必修课及应知应会测试内容,以考促学、以学促廉,推进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纪律规矩意识。
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涧西区纪委监委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和易违纪情形,以“流动课堂”的形式宣讲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洛龙区纪委监委坚持“集中学习+案例警示”相结合,利用全区党纪警示教育大会解析条例、通报典型案例,为党员干部送上内容丰富的党规党纪教育课,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新安县纪委监委以条例为纲,通过集中开展监督执纪办案实战实训和监察官轮训,强化以案代训、以训促学、以学促干,着力解决监督执纪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全面提升执纪执法质效。
洛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职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洛宁县纪委监委把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内容,采取列席会议、实地督导等方式督促各党委(党组)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活动,推动“关键少数”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通过发送工作提示函,督促驻在单位及时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自觉把贯彻落实情况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将学习条例与主题教育、节前警示教育相结合,督促驻在单位党员干部深入掌握条例的修订背景、现实意义,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经常抓、反复抓,严标准、严执行,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洛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认真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王克帮)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ztyw/article2f0562912012409e987ddb04d31353e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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