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再推11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本市再推11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本市“减证便民”行动又有新“动作”。记者从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获悉,本市推出第二批告知承诺制证明目录,11项证明可以选择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此外,还有5项办事证明直接取消,3项证明将通过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信息,不再需要办事人开具,2项可提交相关凭证代替证明。方案将于5月20日之前陆续施行。
申请保障房备案可适用告知承诺
为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今年2月,本市印发《全面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在公布保留的51项证明中最大限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首批17项证明可以选择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此次推出的第二批共11项证明,涉及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委等6个证明索要部门。
记者注意到,11个事项中有的涉及市民办事“高频”业务。比如,以往居民申请保障房备案资格时,需提交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和住房证明,今后可以申请告知承诺制了。再如,市民申请法律援助时,需提交的现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也可以申请告知承诺制。
市政务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和第一批一样,此次主要是在保留原有办理方式的基础上,增加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也就是说,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如果办事人愿意承诺,同时又符合办理的条件标准,则可以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如办事人不愿意,或不符合办理的条件标准,则仍可以通过原有方式开具证明。”该负责人解释,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项证明由“群众来回跑”变系统核查
本市还将再取消5项办事证明。“原因是设定依据已经调整,不再实施。”市政务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举例,比如外资企业投资方申请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时,不再需要提交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具的资信证明;申请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时,也不用开具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还有3项证明由“群众来回跑”变“政府办”“信息跑”。“不动产权利人因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号码变化,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时,以前需要提交身份变更证明,办事人可能要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等。今后将通过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信息,不再需要办事人开具。”
另有2项证明则增加了证明方式,如果办事人能提交相关凭证,也可以代替证明。其中,在京寄住或借住他人房屋的个人,申请办理居住卡时,如若提交房屋产权证和房主手写的寄住或借住凭证,公安部门就不能再索要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开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个人,申请办理居住卡,如若提交有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在住凭证比如入住通知单、宿舍分配单等,也不再需要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明。
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核查和监管
记者了解到,第二批告知承诺制证明和清理规范证明将于5月20日之前公布实施,其中有2项将于8月底之前施行。市政府审改办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告知承诺制证明和清理规范证明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优化,加强信息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相关信用体系建设,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繁琐的各类证明曾一度困扰市民。记者梳理发现,2016年以来,北京全面清理、规范、优化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企业、社团、银行、企业上市等各类证明,5年时间,本市已取消316项证明。(任珊)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ywyl/202104/t20210409_73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