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热点专题 >正文

四地试点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开放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提出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率先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

  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通告提出,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记者王政、刘温馨)

  《 人民日报 》( 2024年04月12日 10 版)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04/t20240412_2201337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调研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调研网 j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