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猛药去疴”集中整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
“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41人(次);立案13件,结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因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双开’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这是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起底2017年以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查处情况的一组统计数据。
今年以来,南谯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工作部署,紧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起底线索,坚持深挖彻查,形成震慑效应。
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组织保障。坚决扛起问题整治监督责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召开全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成立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镇(街道)纪(工)委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良好局面。
全面排查起底,坚持快查快办。组织案管、信访、审理等部门排查起底2017年以来全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76件,已办结69件。聚焦应招未招、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等突出问题,精准分类研判,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台账。加大未结件办理力度,截至目前,近期受理的7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开展初核,在办案件6件6人,其中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采取留置措施2件2人。
注重查案治本,深化以案促改。撰写典型案例6篇,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沦陷》,建成南谯区廉洁文化馆,对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未经招投标直接将辖区三处水库工程安排他人承建并收受贿赂等问题予以曝光,持续深化警示教育成果。对相关部门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推进违规招投标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办,推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等重要要求,压实相关部门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对标对表 ‘十聚焦、十查处’具体要求,完善室、组、地联合监督办案机制,快查严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南谯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178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