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
从严管理监督强调用监督加压、彰显纪法约束的力度,鼓励担当作为强调用信任加力、传递组织关怀的温度,二者辩证统一、相互促进,是新征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坚持原则、把握政策、注重效果”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促进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营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良好发展环境。
准确把握预防与惩治的关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抓惩治、治已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抓预防、治未病,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检监察机关要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初心,完善未病先防、初病早治、精准诊疗、愈后防复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教育人、帮助人、挽救人。要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在深学细悟中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践之于行。强化年轻干部和新提任干部纪法培训,对重要岗位干部做到纪法轮训全覆盖,结合不同岗位干部精准制定廉政教育方案,让党纪活起来、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要及时咬耳扯袖,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和领导干部“政治画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注重发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督促提醒党员干部少犯或者不犯错误。惩治是最好的教育,也是最有力的预防,要稳固惩治“后墙”,保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重心不偏,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转变为敬畏组织、敬畏纪法的“不敢”,形成严管严治长效机制。
准确把握监督与推动发展的关系。监督不是站在对立面、制造对立面,纪检监察机关既要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又要通过旗帜鲜明的支持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敢抓敢闯,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改革创新、推动发展难免会有失误、差错,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既宽容探索之失,又不搞“纪律松绑”,精准区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树立鲜明监督执纪执法正导向。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用好情景式指导案例,推动广大干部亲而有度、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清而有为、放开手脚服务企业。要精准规范追责问责,问责精准能够激发担当精神,问责泛化容易产生负面效应。坚持实事求是、错责相当,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该担多大的责就担多大的责,健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提级审核、问责案件评查等制度,着力防止问责不力、问责泛化等问题,真正使问责精准、让干部服气。要严惩诬告陷害行为,规范澄清失实检举控告流程,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对涉嫌诬告陷害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发挥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作用。坚持一体推进打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引导干部群众依法依规反映问题,进一步传递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准确把握严管与厚爱的关系。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要用好思想政治工作“传家宝”,与受处理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对思想有偏差、情绪有抵触的,找准根源、耐心引导,促使其转化思想、转变认识;对心理有压力、工作有顾虑的,找准心结、悉心疏导,鼓励其放下包袱、轻装前行。纪检监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做好释纪释法、解疑解惑、传道传情工作,释放党的政策策略的震慑力、感召力、说服力。要推动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坚持把回访教育纳入日常监督,回访前全面了解、回访中谈开谈透、回访后加强管理,避免“一处了之”。强化回访结果运用,对处分影响期满、真诚悔过改错、持续担当作为的干部,及时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要树立鼓励担当作为“风向标”,发挥监督引导推动功能,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用正面典型教育引导、反面案例警醒警示,推动鼓励担当作为的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形成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良好氛围。
(傅藏荣 作者系福建省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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