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将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全过程
“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主要还是因为自己对党纪国法稀里糊涂、不知敬畏,造成了自己的胆大妄为……”平阳县某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某某向办案人员深刻反思自己犯罪的根源。冯某某从无知到无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并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收受贿赂320余万元。2024年3月,冯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近年来,平阳县纪委监委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将纪律教育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同谋划、同推进,如在冯某某案件审查调查初始阶段,就通盘考虑谋划纪律教育和以案促改等工作,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审查调查谈话重要内容,引导冯某某正确认识自身行为,如实供述自己违纪违法事实。
“我们在查办冯某某案过程中,坚持边办案、边剖析、边警示、边整改,在收集证据的同时,也同步收集该案中存在的制度短板、监管漏洞,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平阳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冯某某案查结后,办案人员及时深挖案件中纪律教育的要素,深入相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充分释纪释法,受教育党员干部职工达230余人次,充分发挥了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在与冯某某谈话过程中,我们发现他对单位日常开展的纪法教育、廉政教育等活动,能不参加就不参加,将纪法规定抛之脑后。”深入分析近两年查处的案件,平阳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发现,涉案人员对党纪法规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纪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是他们滑向违纪违法犯罪深渊的主因。
实践证明,纪律教育的缺失,很可能导致党员干部破纪破法,只有做到纪律教育全覆盖,才能更好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对此,平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开展纪律教育。一方面,依托平阳县职务犯罪以案释纪警示教育基地、浙南革命廉政教育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等廉洁文化阵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崇廉拒腐;另一方面,针对县机关单位、乡镇、村社、国企等分领域分层级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每月开展主题党日“廉政教育10分钟”,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庭审现场接受沉浸式教育,督促指导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相关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纪律教育实效。
“我们将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把纪律教育与严格纪律执行密切结合起来,融入监督执纪全过程,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将遵规守纪转化为内在自觉,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平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平阳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4/t20240430_221093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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