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表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始终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作为拥有98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等统统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政治理想、政治纲领、政治目标也就无从谈起。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这些教导,都是经过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所证明了的真理。
基于此,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主动学习纪律、了解纪律、明确纪律、严守纪律,是每个党员和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这一紧密相连、环环相扣的过程中,学纪是前提,知纪是重点,明纪是目的,守纪是关键。只有紧紧抓住这四个关键环节,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使自己始终紧绷纪律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学纪是重要前提。只有深入学习党纪党规,才能准确知晓纪律的边界线,为自觉守好纪律提供保证。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到接受处理的时候都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以此次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党员干部当以《条例》为主线,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定,了解党的纪律要求,掌握党的纪律知识,增强纪律意识。
知纪是重中之重。知纪懂法,才能不断提升严守纪律的自律素养。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了解党的纪律要求,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无论何时何地,在任何条件下,都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以高度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明纪是核心关键。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没有严明的党纪作保障,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基于此,党员干部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只有自觉把党纪党规当成“紧箍咒”“护身符”,时刻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才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纵观近年查处的落马贪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漠视党纪国法,脑子里根本就没有了纪律和规矩。大量事实表明,党员干部的违法行为都始于违纪,足以引起所有党员干部的警惕。
守纪是底线要求。“君子之心,常怀敬畏”。知敬畏,要知道敬畏什么,更要做到知行合一。党员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始终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使命,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与底线,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始终如一,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表率。(颍上县纪委监委 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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