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阳光招采系统”护航村级“小微项目”
“12家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价、102次报价、资金降幅14.7万元。”日前,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高字村在实施乡村道路、农村机井、耕地田埂等“小微项目”时,通过资阳农村产权交易所“阳光电子招采系统”,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最终以83.3万元成交。
资阳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了解“阳光电子招采系统”运行情况。(魏荣 摄)
“这个‘阳光招采’形式很好,既大幅降低了财政支出,又省时省心,后期工程质量也可以追溯。”交易现场,该村党支部书记苏晓红高兴地对现场监督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办和日常监督中发现,农村“小微项目”实施过程中,说情“打招呼”、利益输送、暗箱操作等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啃噬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如何以纪检监察方式从源头上防止此类问题发生,让农村“小微项目”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
资阳市纪委监委借助信息化智能手段,探索将农村“小微项目”招投标纳入全过程监管范围,依托社会化专业力量,量身定制“阳光电子招采系统”。将非公开招标的农村建设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农业产业项目等17个品类的交易项目纳入电子招采目录,明确交易标准和规则,统一按照交易申请、审核受理、信息发布、受理报名、组织交易、结果公示、合同签订、交易鉴证、资料归档、后期跟进、效能评价等程序“流线性”进行。
系统投用前,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民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资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各县(区)和市级相关行业部门抽派业务骨干,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市各地建成、在建、拟建的村级“小微项目”开展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录入数据库。该市坚持“应纳尽纳”原则,将村级拟建项目全部纳入“阳光招采”范围。2023年以来,该市“阳光招采”271宗,总金额2.8亿元。
针对村级“小微项目”摸底中发现的项目实施不规范、管护不到位、效能不优化、权属不清晰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联动监督机制,在每个县(区)选取20个重点村,集中开展“小微项目”联合审计监督。同时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通过查阅台账、数据比对、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核查、严肃查处背后的优亲厚友、贪污侵占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截至目前,该市村级“小微项目”领域立案31件,处理处分57人。“驰而不息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内在要求。我们坚定以监督执纪为抓手,持续推动农业农村各类产权规范流转交易,努力实现群众信任监督、监督回报信任的良性循环。”资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作者:魏荣 方地兵)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4/4/24/6ab332d94f9343a68314eb360fd7ebe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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