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整治
“毛某挪用资金,为啥梁某也要受党内警告处分呢?”
“梁某作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将他的个人私章及居委会公章交由报账员毛某管理使用,是不妥当的;同时对社区集体资金收支明细检查流于形式,没有发现毛某先后10余次挪用集体资金,存在工作失职。”
近期,泸州市泸县毗卢镇中峰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梁某因监管不当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事情,引起了党员干部的热议。
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泸州市泸县纪委监委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之一。该县纪委监委聚焦惠农惠民资金的发放、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村(社区)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清单化履责、立体化监督、精准化发力、协同化推进,为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扎实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图为泸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场口村对场口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机肥发放情况等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易国英 摄)
“惠农惠民资金发放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泸州市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期间,县纪委监委优化“室组地”联动机制,瞄准“一卡通”、农村“三资”等惠农惠民资金发放、管理平台,明确了虚报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等16项整治重点内容,按照组织申报、审核公示、资金拨付、日常监管4个关键环节开展精准整治。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惠民惠农政策的其中一项,能有效激发种粮大户的积极性。补贴是否发放到位,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
2023年6月,泸州市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佘某,因补贴发放不到位等问题,受到警告处分。两年前,因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系统设置不完善等原因,县农业农村局决定由人工导入数据。佘某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将该县某镇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作为2021年的数据下载并录入,导致该镇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错误。
“此外,涉及乡村振兴的工程项目,也是专项督查组的督查重点。”泸县纪委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已经清理摸底项目535个,涉及资金11.84亿元。
“截至2023年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立案10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人,追回问题资金167.81万元。”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定期对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对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有针对性地堵塞管理漏洞、改进政策措施、健全制度规定,以有力监督和有效建议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作者:易国英)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4/4/30/ace473d369ed4bdea6e9e91a05e228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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