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坚持既“当下改”又“长久立” 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前不久,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所干部蒋某有关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经核实,蒋某作风不严不实,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刁难,受到严肃处理。
蒋某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暴露出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干部职工疏于管理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约谈提醒,压实责任,督促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干部行为规范、廉政谈心谈话等制度机制8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桂林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紧盯政务、要素、法治、市场、创新“五大环境”,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为3类26项具体清单,聚焦责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聚焦负面清单抓实重点治理,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纪律保障。
近期,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在查办该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于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发现其利用职务便利,为朋友在政府工程项目推进、工程结算等方面“开绿灯”,并非法收受索要财物,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最终,于某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针对该案件暴露出来的“一把手”滥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临桂区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纠治政商勾连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去年11月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起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线索72条,立案18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
阳朔县纪委监委把以案促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针对该县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林某某违纪违法案件折射出的企业内部监督乏力、纪律教育走过场等问题,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会议,深化作风整顿,查纠问题9个,排查廉政风险点16个,制定防控措施21条,完善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3项。
编辑:吴翠雯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426/gxjjw662af0d0-1899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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