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条例》当如练太极拳
4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一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特训营”,在八桂大地火热开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党员干部该怎么学、学到什么程度,才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涵和要求,从而用好这把“戒尺”?不妨从太极拳这项国粹中领会一二。
明清著名拳家王宗岳在《太极拳论》中阐述了太极拳练习的三个阶段,“着熟”“懂劲”和“阶及神明”。他写道:由着熟而渐悟懂劲,由懂劲而阶及神明。其大意是,练习太极拳要从熟练掌握招法开始,然后渐渐懂得招法的变化规律,进而达到形神兼备、浑然天成的境界。
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也要有这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着熟”,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理论最有效的办法是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当下基层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节奏快,“一图读懂”“视频解说”“新旧对比”等化整为零、高度概括的学习内容倍受欢迎,但是这类“浓缩”内容只能作为学习辅助,绝不能替代原文阅读。党员干部要发扬钉子的“挤钻”精神,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静下心来对《条例》原文进行通读、细读、苦读,做到“一章三遍读,一句十回吟”,在强读强记、“薄书读厚”中完整、准确、全面掌握《条例》的实质要义,夯实党纪学习教育根基。
第二阶段“懂劲”,注重联系实际学、以案促思学。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党员干部首先要有自知之明,时刻对照《条例》,清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自己、把职责、把工作摆进去,在自身学习、思想作风和工作中找问题、找短板、找差距,以“三省吾身”的态度、“刀刃向内”的决心不断净化自我、提升自我。其次要有知人之智,要以先锋模范为“明镜”,学习模范事迹、弘扬模范精神、争做模范人物;以反面典型为“警钟”,找准问题症结、剖析问题根源、汲取深刻教训,以学习《条例》为切入点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第三阶段“阶及神明”,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至言去言,至为无为。检验党员干部《条例》学习是否入脑入心,不是看文字内容是否背得滚瓜烂熟,而是看工作生活中是否知行合一、表里如一。“然非用力之久,不能豁然贯通焉。”党员干部要把《条例》学习视为终身“必修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落在平常,始终保持学习的热度高、频率密、力度大,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以真学真信真用把《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转化为自身行动的直觉和本能,内化为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精神状态,体现为履职尽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握好这正当其时的集中学习机会,在学习贯彻《条例》过程中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让党纪党规“戒尺”真正发威生力。(兴业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508/gxjjw663ac9a6-1901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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