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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党风廉政”专版丨建立健全贯通协同机制 “纪审”联动提升监督治理叠加效能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0

  

  

  近日,黔东南州剑河县纪委监委组织在柳川镇召开全镇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该镇原社会事务办工作员郭某挪用新农合基金的违法问题,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案件的查处源于一次审计联动监督。此前,剑河县审计局在开展惠农资金专项审计时,根据剑河县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沟通协作联动机制,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收到县审计局移送的“关于柳川镇社会事务办工作员郭某挪用新农合基金”问题线索,经分析研判、深挖细查,查实柳川镇工作员郭某、岑松镇工作员杨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新农合基金的违法事实。最终郭某、杨某2人均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与审计部门贯通联动,健全完善协同监督机制,是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有力举措。为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省纪委监委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沟通会商、线索移送及办理反馈、联合监督检查等协同联动机制,着力提升监督叠加效能。今年一季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审计移交问题线索163件,转立案85件。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我们采取以工作协同、成果共享等方式汇聚监督合力,有利于更好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治理,实现‘1+1>2’的效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通过建立健全“纪审”协同联动机制,在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办中主动加强与审计部门协调对接,统筹推进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

  为持续优化“纪审”联动协作流程,省纪委监委从制度规范入手,在前期制定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基础上,推动省审计厅修订完善审计机关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线索移送、管理工作。同时,省审计厅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审计移送管理的职责分工、管理机制等工作流程,有效推动“纪审”联动同向发力、同频推进。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探索健全机制、细化联动措施,加强与审计机关日常沟通,规范协作配合事项,形成“纪审”协同联动合力。

  安顺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与审计监督联席会议沟通协调机制作用,今年以来已推动市审计局及时提供4批次25份审计报告,并按照监督联系范围分解到各监督主体开展“对账式”“清单化”监督。

  毕节市赫章县纪委监委与县审计局探索构建重要问题线索“边审边移、边查边移”机制。对审计报告指出“某镇养猪场建设项目发包、施工等存在问题”的情况,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纪审”联席会议,深入分析研判、深挖彻查问题线索,查处了县农业农村局原局长岳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的违纪违法行为。

  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遵义市纪委监委充分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的同时,注重加强与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针对性抽调审计、财政等部门专业人员成立4个监督检查组,紧盯农村项目资产、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深挖严查问题背后的“责风腐”。同时,以专项审计发现问题为导向,组织审计等部门定期会商,提高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今年一季度,全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案98件107人,党纪政务处分104人。

  注重运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将协作联动监督的成果转化为净化政治生态、消除风险隐患、促进良性发展的实际成效。

  近日,六盘水市纪委监委与市审计局召开会商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审计发现的虚假验收、违规审批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六盘水市纪委监委强化审计成果运用,重点选取2022年以来被审计单位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等方面问题,加强会商研判和梳理分析,对筛选出的20个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整改浮于面上等问题8个,转问题线索4件。

  针对专项审计发现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存在资金管理不严、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黔南州纪委监委用好审计监督成果,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入手,于今年1月启动在全州开展为期3个月“小切口”专项监督,严肃查处在实施老年人免费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项目中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截至3月底,专项监督共立案53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推动整改问题132个,有效提升监督治理效能。(黔清风)

  实践故事

  “纪巡审”联动 揪出啃食国有资金的“蛀虫”

  “熊某某在担任化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普定茶山荷海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挪用国有资金14万余元,截留国有资金7.9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销。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安顺市普定县化处镇召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宣读对熊某某的处分决定。

  此前,普定县紧盯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以“纪巡审”联动等方式,对全县资金密集、项目较多的36个重点村开展“一村一公司”管理问题专项巡察。

  在对化处镇水井村开展巡察时,水井村村公司账户上一笔通过私人账户转入的钱,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关注。随即,第六专项巡察组到村走访谈话、查阅财务资料,发现该账号为化处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熊某某持有。

  “你为什么要私人借款给水井村村公司?这笔钱是从哪来的?”带着疑问,第六专项巡察组工作人员立即找到熊某某了解情况。

  “记不清了,可能转错了……”面对巡察组的提问,熊某某神色紧张、言辞闪烁。

  “熊某某汇入水井村村公司的资金,会不会不是他自己的,所以他才一直说不清楚。”在召开组务会对发现熊某某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时,参与巡察的同志提出了疑问。

  为深入了解情况,巡察组兵分两路,一路到化处镇财政分局国库支付中心调阅2018年以来化处镇项目支付清单;另一路将问题向县委巡察办反馈,协调县审计局派出业务骨干,全面梳理化处镇镇村公司账务,并协调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在“纪巡审”协作联动下,不仅发现熊某某把应支付给一家采购兔笼公司的预付款定金2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并借给水井村村公司负责人龚某某用于填补资金缺口的问题,还发现熊某某以支付焦家村土地流转费为名,在没有办理借款手续情况下,从化处镇镇级公司开具大额转账支票并转入自己个人账户等多条问题线索。

  随后,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巡察办,由巡察办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继续开展调查。县纪委监委经过走访调查、个别谈话、调阅财务资料等方式,查实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虚列套取国有资金,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最终,熊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针对熊某某案,县委巡察机构组织召开“纪巡审”联席会议,对相关问题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整改成效是否到位等进行联判联审,审计部门将巡察发现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内容,重点关注并深入核查;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该镇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财务管理、项目实施及重点岗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公款私存、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招投标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镇村公司管理制度》等机制4项。

  【纪委书记谈】

  深化运用“纪巡审”联动协作机制

  今年以来,安顺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乡村振兴领域作为监督重点,强化全市“一盘棋”理念,市县统筹,持续深化运用“纪巡审”联动协作机制,以有力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制定《安顺市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从信息资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等方面加强全链条、全要素协作配合,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深挖涉农资金使用、惠农补贴发放、产业项目发展等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释放出联动监督叠加效应。

  着力提升监督效能。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发挥纪律监督的权威性,加强问题分析研判,按季度形成监督任务清单,推动精准发现问题,重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巡察机构着力发挥“政治体检”优势,综合运用“提级+联动”方式,围绕惠农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等,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审计部门发挥好专业优势,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审计,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纪巡审”监督效能。

  强化监督成果运用。针对监督发现问题,召开“纪巡审”联席会议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点对点反馈至被巡察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问题彻底整改。同时,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列为日常监督重点,对落实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严肃追责问责,扎实做好“纪巡审”监督“后半篇文章”。(安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周兴)

  纪检资讯

  毕节市纳雍县:217名驻村干部齐上廉政教育课

  近日,毕节市纳雍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为全县217名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上廉政教育课,通过解读党纪法规、剖析身边典型案例,为驻村干部敲响廉洁警钟。

  廉政教育课上,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辅导,围绕条例修订背景及重大意义、修订重点内容、实践中怎样贯彻执行等进行讲解,要求驻村干部常态化学好党规党纪,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同时,结合近年来全县查处的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从侵占挪用、虚报冒领、慵懒散漫等3个方面进行剖析通报,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为驻村干部打好廉洁教育“预防针”。

  “《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执行。”县纪委监委下派驻村干部王渊表示,在今后的驻村工作中,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纪、严格遵纪、自觉守纪。

  “通报中某驻村干部利用群众信任,多次骗取独居老人银行卡盗取钱财,最后被判刑,这让我深受震撼和警醒。”县委组织部下派驻村干部张震宇表示,这次廉政教育课通报的案例值得警醒,工作中要切实防范各种风险,始终做一名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

  铜仁市石阡县:开设村级“监督小课堂”

  “针对有的村监委会主任反映监督不知道从何处下手问题,可以紧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条线,把村级‘三资’管理、一卡通发放、低保核定、临时救助等方面作为切口。”近日,在铜仁市石阡县石固乡“监督小课堂”上,乡纪委书记就如何提升监督效能,为各村(社区)监委会主任、民生监督员作“辅导”。

  为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石阡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小课堂+”监督模式,统筹指导19个乡镇(街道)开设“监督小课堂”,靶向提升全县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监督质效。

  开课前,由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收集辖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实际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困惑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截至今年3月底,全县共开展《明确监督内容  聚焦监督重点》《完善运行机制  规范监督环节》等11期“监督小课堂”。

  在“监督小课堂”上,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结合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围绕“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从如何建立村级监督清单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同时,针对课前征集到的问题,结合有关党纪法规、具体案例进行讲解,让村(社区)监委会主任进一步明晰职责、理清工作思路、提高监督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深化拓展‘小课堂+’模式,将典型案例学习、经验交流分享等纳入‘监督小课堂’,并经常性开展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以能力提升推动更好发挥村级监督‘前哨’作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黔东南州镇远县: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监督

  近日,黔东南州镇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就专项监督发现的县文物局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对该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下发限时整改通知。

  今年以来,镇远县纪委监委制发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围绕纪律处分宣布送达、受处分对象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落实等6个方面制定12项检查清单,坚决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中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截至3月底,开展专项监督5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个。

  工作中,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对2023年来查处的121名党员干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同时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通过深入受处分人员单位查看处分决定是否装入组织、人事档案,是否在影响期内变更调整职务、取消评先评优、晋升职务职级,是否调整工资待遇等“六查六看”方式,认真审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办理职务工资变更滞后等问题,“点对点”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对处分决定执行进行“清单式”告知,将宣布、执行处分决定的有关事项列出清单,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组织、人社部门等分别发送《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指导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照单操作、依规执行。并配套制发《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时报送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确保处分决定下发、宣布、执行等各个环节无缝对接、落实落地。

  黔南州贵定县:对8家单位开展巡察整改评估

  “你单位整改完成率为92.3%,总体评价为好,但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方面还存在不严格的情况。”近日,黔南州贵定县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组对团县委开展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今年以来,贵定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组建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组,对8家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发现问题15个,对整改工作较为滞后的1家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评估前,县纪委监委制定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制度,明确评估组人员组成、评估内容、评估方式、评估重点、评估结果运用等5方面内容。

  评估中,聚焦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标本兼治、追责问责、整改反馈情况“双公开”、整改方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干部群众满意度等8个方面,紧盯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问题、落实党的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等整改情况开展评估,着力发现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虚假整改等问题。

  “本次评估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宣传部3家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细化评估指标体系,以‘百分制’方式分别量化打分,按照比例计算得出总分,根据所得分值划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4个档次。”贵定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评估结束后,县纪委监委梳理汇总各组评分和评估意见,并组织召开会议逐一研判发现的问题及审议评估结果,形成最终评分和总体评估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并提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对巡察整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视情况采取通报曝光、重点督办和责成重新整改,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还将评估发现的问题及审定后的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同步抄送县委督查考评局和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部门年终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重要参考。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mtjj/202405/t20240510_84611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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