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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关注丨辩证看“压舱石”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日前印发

  辩证看“压舱石”

  

  图为四川首个国家级储煤基地华蓥市高兴物流园区煤炭储备基地。

  

  图为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储备基地环保大棚内机械设备正在进行煤炭装车作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创新煤炭产能管理方式,主动适应煤炭供需形势变化,形成稳定的产能储备支持政策预期,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煤炭储备产能。

  在国家有序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清洁能源占比持续攀升的大背景下,为何还要建立煤炭产能储备机制?如何建?如何统筹发展和安全,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关系?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司负责同志。

  煤炭约占我国查明化石能源总量的90%以上,在较长时间内仍将保持主体能源地位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国情,要夯实国内能源生产基础,保障煤炭供应安全”。当前,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处于什么地位?

  国家能源局有关司负责同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能源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对做好能源及煤炭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推动新时代能源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时指出,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要按照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立足国情、控制总量、兜住底线,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考察调研时强调,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国情,要夯实国内能源生产基础,保障煤炭供应安全。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煤炭是我国能源安全保障的“压舱石”,做好能源工作必须立足以煤为主的国情实际,利用好煤炭这一稳定、经济且自主保障程度较高的能源对我国能源转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决策部署,发挥煤炭主体能源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全力做好煤炭增产保供稳价,推动煤炭产量连创历史新高,主动应对了国际能源发展复杂形势变化,填补了极端天气等情形带来的缺口,营造了新能源发展的有利条件,兜住了数量、价格、应急供应“三个底”,稳住了能源安全供应的基本盘,为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供了坚实支撑。

  随着现代化国家建设全面推进,未来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将保持刚性增长,需要进一步提升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煤炭约占我国查明化石能源总量的90%以上,从勘探、开发到加工、利用技术较为成熟,供应保障体系健全,在较长时间内仍将保持主体能源地位。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持续推动煤炭安全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一大批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煤矿建成投产,煤电“三改联动”扎实推进,煤制油气等转化利用技术不断取得新突破,煤炭与新能源耦合发展全面提速,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逐步规模化应用,煤炭绿色低碳开发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将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肩负起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历史使命。

  新能源存在间歇性、波动性特点,需要煤电煤炭及时补充供应缺口

  记者:在国家有序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清洁能源占比持续攀升的大背景下,为何还要建立煤炭产能储备机制?将发挥何种作用?

  国家能源局有关司负责同志:近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超过15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比重超过50%,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在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中,我国贡献超过5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3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约三分之一,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底色更加鲜亮,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更加坚实有力。

  在新能源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能源存在间歇性、波动性特点,需要煤电煤炭及时补充供应缺口。同时,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能源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叠加极端天气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局部地区个别时段存在煤炭供应偏紧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主动适应能源保供新形势新要求,创新煤炭产能管理方式,增强煤炭供应能力和供给弹性,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正是基于以上考虑制定出台的。当煤炭供应紧张时,我们将组织产能储备煤矿“向上弹性生产”,快速释放储备产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当煤炭供应充裕时,组织产能储备煤矿正常生产,减少化石能源消费,为新能源发展腾出空间,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

  记者:煤炭产能储备机制怎么建?

  国家能源局有关司负责同志:产能储备是煤炭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和参考,在研究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什么样的煤矿可以建设储备产能、怎样建设储备产能、建设多大规模的储备产能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充分调研、深入研讨,并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形成了《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下面从以下几方面简要介绍。

  第一,什么样的煤矿可以建设储备产能。统筹资源赋存和安全生产条件,我们以全国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内的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和安全保障程度高的井工煤矿为实施重点,在新建和在建煤矿项目中优选一批产能储备煤矿,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储备产能煤矿生产的产品应为动力煤,主要用于保障发电供热及民生用能需求。同时,煤矿所在矿区应具备外运便利、运力充足等条件,确保应急状态下煤矿释放储备产能生产的煤炭能够调得出、用得上。

  第二,怎样建设储备产能。与普通煤矿不同,产能储备煤矿的设计产能由常规产能和储备产能两部分组成,其中常规产能是指非应急状态下煤矿正常生产的产能,储备产能是指在常规产能基础之上预留的规模适度、用于调峰的产能。煤矿储备产能规模按占煤矿设计产能的比重,划分为20%、25%、30%三档。产能储备煤矿的核准及采矿、环评等手续均需按设计产能办理,各生产系统及相关设备需按照设计产能进行建设和配备。产能储备煤矿主要通过增强采掘(剥)能力、提高工作面推进度的方式形成储备产能,不通过增加工作面的方式实现,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安全高效释放储备产能。

  第三,建设多大规模的储备产能。统筹考虑产能储备建设实际,经论证,我们提出了煤炭产能储备的建设目标。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目前,我们已印发配套通知,正在抓紧组织有关产煤省区开展产能储备煤矿申报工作,尽快遴选确定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

  “双碳”背景下的能源发展,必须把保障供应安全与推进转型变革统筹起来,稳中求进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模式绿色低碳变革

  记者:在煤炭产能储备建设过程中,如何促进其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国家能源局有关司负责同志: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能源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在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制定工作中,始终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产能储备全过程各环节,多措并举提升产能储备煤矿绿色生产素质,促进产能储备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一是确定产能储备煤矿时,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在申报阶段,我们要求项目单位深入研究论证产能储备建设的可行性,其中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项目上报后,我们将委托有关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建设储备产能的煤矿项目进行评估,并结合工作需要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对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坚决不予纳入产能储备煤矿名单,真正优选出一批绿色素质好、环保标准高的产能储备煤矿项目。

  二是建设产能储备煤矿中,认真落实环保要求。我们要求所有产能储备煤矿按照设计产能办理环评、用林、用草、取水许可、水土保持等手续,为储备产能依法合规释放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求项目单位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是产能储备煤矿投产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验收阶段,省级有关部门将加强竣工验收监管,储备产能煤矿环境保护设施等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项目单位进行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竣工投产。在投产后,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记者:落实“双碳”目标,下一步应如何统筹发展和安全,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关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国家能源局有关司负责同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转型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家伙还没拿到手,这不行”,这为我们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能源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双碳”背景下的能源发展,必须把保障供应安全与推进转型变革统筹起来,稳中求进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模式绿色低碳变革。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各自特点和优势,逐步建立以新能源为供应主体,传统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一方面着力做大增量,充分利用我国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建设好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大力提升非化石能源安全替代能力。另一方面着力稳住存量,加强化石能源绿色低碳开发利用,增强煤炭供应能力和供给弹性,夯实煤炭煤电安全兜底保障基础,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用能需求提供坚强支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吴晶)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5/19/content_91813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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