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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综合施策拧紧"关键少数"监督链条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郑某某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单位重大决策没有按照程序进行。请你单位以案为鉴,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事先沟通、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规范会议记录……”日前,象山县纪委监委向某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交底了郑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重点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提出整改要求。

  近年来,象山县纪委监委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以“十三项实施意见、二十一项制度、‘五张责任清单’”等内容为抓手,做深做细做实政治监督,打好交底谈话、日常监督、警示教育等组合拳,推动“关键少数”发挥好以上率下作用,管好“绝大多数”。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全面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工作,就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履责清单、所在单位(分管工作)问题清单、重要廉政风险清单,与新任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县管领导干部面对面谈话交底,帮助其理清“旧账”、有效“补漏”。为增强交底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该县纪委监委在谈话前根据被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工作性质、被查处过的典型问题等实际情况,全面收集汇总相关单位廉情“底数”,并结合数字化技术进行数据碰撞、问题分析,梳理形成个性化的“家底清单”,找准风险点、隐患处,方便新任领导干部“按图索骥”精准施策。2023年以来,该县累计对39名新提任和转任重要岗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梳理问题180余条、重要廉政风险90余项。

  抓实“关键少数”监督,必须从日常监督抓起,在发现问题上着力。象山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责情况的日常考核和监督,建立质询评议、末位约谈问责机制,于每年初召开上一年度“四责协同”质询会,抽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后列单位“一把手”及部分班子成员进行“面对面”质询、“一对一”点评,对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优”单位“一把手”开展约谈提醒,倒逼责任落实落地。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监察办直插一线的作用,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专项督查等方式,将监督贯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融入议事决策、决策实施、跟踪反馈、考核评价等全过程。如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今年以来,共审议“三重一大”议题230余项,退回议题5个,提出各类建议30余个。

  警示教育是最好的“清醒剂”。象山县纪委监委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筛选近年来查办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从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新特点出发,拍摄完成《胆大妄为的“一把手”》《破碎的“期权”梦》《亲清不分的越界者》等多个主题组成的警示教育片,分层次、多角度剖析了案件发生的过程、产生问题的根源,全面细致地还原了案件当事人一步步迷失初心、背离使命,直至跌入违法犯罪深渊的全过程,给人以高度警示、深刻反思。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组织新提任县管干部、相关领域领导班子成员旁听庭审,打造“沉浸式”警示教育课堂,让警示教育从“会场”走向“现场”。

  在提升“一把手”和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律意识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也致力于发挥干部家属的助廉作用,锚定一把手和领导干部新任职、新提拔、新转岗等关键节点开展廉洁家访,组织领导家属召开廉情恳谈会、发放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将家风建设与廉洁教育相融合,积极引导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

  “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需常抓不懈。接下来,我们将凝聚各方力量,织密监督网络体系,竭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象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象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5/t20240510_221557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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