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打出组合拳 持续提升对村(社区)巡察整改质效
日前,针对十五届桂平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反馈的“没有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等问题,桂平市委巡察组坚持把推动问题整改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有机结合,督促寻旺乡党委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组织16个行政村(社区)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整改是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关键环节。桂平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打出巡察整改组合拳,通过强化六方联动、优化整改流程、推动立行立改、用好巡察专干等举措,做实做细对村(社区)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制定《桂平市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六方联动”责任清单》,形成村(社区)直接整改责任、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职能部门集成整改责任、巡察机构督促整改责任和市委强化成果综合运用责任的“六方联动”整改责任链条,细化巡察整改责任清单35项,全面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凝聚整改合力。
探索建立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一表通”工作机制。在反馈环节,以乡镇为单位,采取“一表下”形式出具对村(社区)巡察综合反馈意见,集中向乡镇党委反馈,再由乡镇党委向村(社区)反馈。在整改环节,由乡镇党委制定整改总体方案,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承担直接整改责任,根据问题清单细化具体整改措施。在报送整改情况环节,采取“一表回”形式,先由被巡察村(社区)向乡镇党委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再由乡镇党委综合汇总,进一步优化整改流程。
对巡察发现的普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边巡边移、立行立改,“短平快”解决问题,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2023年以来,全市对村(社区)巡察通过“立行立改”解决安全出行、安心读书、租金发放、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2个,追缴、挽回经济损失76万余元。
统筹基层监督力量,探索设立“巡察专干”工作机制,从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中选定1名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巡察专干,制定《桂平市乡镇巡察专干管理办法(试行)》工作制度,畅通了“巡察工作信息中心—巡察专干—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路径,实现巡察监督与村务监督有机融合,打造一个“不走的巡察组”。充分发挥巡察专干“监督员”“信息员”“战斗员”“指导员”作用,采取嵌入式、跟进式监督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加强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有力促进整改质效提升。
截至目前,十五届桂平市委第一至第四轮对村(社区)巡察共反馈问题1603个,已完成整改1392个,整改完成率86.84%。健全完善制度机制31项,问责追责129人(次),挽回损失141万余元,移交问题线索151条,立案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桂平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527/gxjjw66545235-1906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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