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丨巡察纠正“跑偏”的高温补贴
2024年5月,桂平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桂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集团”)开展巡察,在查阅会计凭证时,该公司一份数额为262098元的近三年高温补贴统计表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9号)第一条,用人单位每年6—10月份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要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依上述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符合有关条件的才可以享受高温补贴,而市城投集团员工并不符合发放条件,但该公司的高温补贴,却发给了公司的每一个人。其中,2021年发放标准为200元/人/月,2022年、2023年发放标准是外勤人员300元/人/月、内勤人员250元/人/月,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巡察组进而向市城投集团财务负责人了解情况。
该负责人回答称:“之所以在给公司外勤工作人员发放高温补贴的同时,也给公司内勤人员发,是为了激发大家工作的积极性。”他进而解释道,“我们也意识到‘内外’有别,所以2022年、2023年调整了发放标准,外勤人员高温补贴比内勤人员的多了50元。”
该负责人拿出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强调给全体员工发放高温补贴是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的。
“对不符合发放高温补贴对象发放高温补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于违规行为。”巡察组指出问题所在,强调领导集体决策不是违纪的挡箭牌,并就此约谈了该公司董事长。
随后,巡察组将此问题作为立行立改问题,督促公司高层主动认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切实开展整治。
日前,市城投集团已对不符合领取高温补贴人员开展清退违规款项工作,其中2021年涉及30人26400元,2022年涉及93人92716.01元,2023年涉及142人142981.99元。同时,组织公司高层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并建立健全津补贴发放制度,明确津补贴发放标准、资格条件和申请程序等,确保津补贴发放合法合规。(桂平市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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