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检知识 >正文

贵阳观山湖:组建宣讲团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宣讲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0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原来的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对党员提出了更具体、更严格的要求。”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纪委监委宣讲团成员、金阳街道纪工委书记到金阳街道华兴社区,与社区党员干部分享交流《条例》学习体会。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观山湖区纪委监委丰富载体形式,由委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室组业务骨干组建4支党纪学习教育宣讲团,以《条例》解读为重点,进街道、进社区、进部门、进企业,采取“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复盘互动”的方式开展面对面宣讲,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通过学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宣讲围绕《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结合区纪委监委近年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条例》“六项纪律”条款进行详细阐释。同时,针对宣讲对象岗位实际、廉洁风险点等,对照《条例》总则五章48条和分则“六大纪律”内容细化学习要点,确保《条例》讲深讲透,让广大党员干部听得懂、学得进。

  “我们聚焦教育、医药、就业、养老、社保等重点领域,分行业、分系统开展宣讲,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宣讲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面。”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6月底,宣讲团共开展专题宣讲97场,覆盖党员干部2800余人次。

  (贵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dfzf1/202407/t20240703_849428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调研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调研网 j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