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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总工会党组关于十一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9日至9月1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中共云南省总工会党组(以下简称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0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巡视整改政治站位。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和所属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工作、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等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省总工会巡视整改动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党对工会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检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组织开展巡视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领办整改重点难点问题;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党组班子成员担任召集人的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坚持每周一调度、半月一研究,有力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三)坚持目标导向,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党组制定巡视整改行事历,倒排工期,对整改的环节、机制、要求、时限等进行细化明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树牢系统治理观念,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对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评估指引,一项一项抓落实。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近距离常态化监督检查,并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审计整改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抓整改,杜绝“过关”思想和“应付式”整改。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深化理论学习,强化工作落实。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把深化理论学习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省工运事业高质量发展。成立省总工会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统战工作的领导,出台《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在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中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明确工会在统战工作中的重点任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统计结果运用的通知》,举办全省工会统计工作培训班。认真落实《云南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集中行动季”方案》,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服务工作;全面实施《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一对一”视频调度会、实地督导等方式,督促地方总工会加大建会入会工作力度,推动州市成立快递等行业工会联合会,组织开展47个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项目,最大限度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

  2.加大对职工服务阵地“建管用”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审核职工服务阵地建设项目方案,会同驻会纪检监察组组成专项调研督导组,对2018年以来省总工会补助资金较为集中的职工服务阵地建设项目进行调研督导,针对发现问题召开现场交办会、下发整改通知书,督导有关项目建设,督促各级工会落实服务阵地建设主体责任,分类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强化提高职工服务阵地管理质效。

  3.加强职工维权工作力度。出台《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明确20项具体措施,推动全省各级工会积极有为开展职工维权工作。调度全省工会2023年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援助情况,向受检企业发放《法律意见书》。开通运行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畅通职工反映诉求渠道,协调督促解决了一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出台《关于加强工会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和信访保障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工会信访服务水平。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管党治党责任,形成严的氛围。及时跟进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党组会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党组主要负责人同党组班子成员、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监督谈话,驻会纪检监察组与省总工会处级及以上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到五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运用违纪案例深化以案为鉴,扎实开展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撤销实施细则》等配套工作制度,梳理工会荣誉评选流程,印发《云南省总工会关于规范工会有关评先树模选树命名工作流程的通知》,对全省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云岭工匠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职工技师工作站进行全覆盖复核,及时发布保留、撤销名单。制定年度巡察工作方案,全面规范党组巡察工作。

  2.强化履行监督责任,发挥监督专责作用。制定驻会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建议执行工作流程》,形成监督闭环。制定《2024年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监督表》,提升廉政风险防控预警能力。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和关键岗位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财会监督贯通融合机制作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以省审计厅常规审计省总工会为契机,积极运用审计成果强化精准监督。驻会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进一步强化对直属事业单位纪委的工作指导,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会同直属事业单位纪委现场开展“一线”监督,推动基层纪委聚焦主责、加强监督。

  (三)关于风险隐患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筑牢廉政风险防范“堤坝”。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工作,举办省总工会机关内控及采购业务培训和专题教育。出台《云南省总工会本级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严格控制采购服务项目。制定《云南省总工会经审办加强重大经费支出事项前置监督的具体规定》,健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和审计监督机制,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工作。

  2.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下发《关于调整2023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主动削减各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实行每季度预算执行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和精准性。严格执行《云南省工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省总工会直属机关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与2024年预算安排挂钩。要求各州市总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公司工会将省总工会下拨的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及时返还省总工会,推动工会经费节约高效使用。

  (四)关于推动作风建设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结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对照8个方面12种表现,制定10条措施,开展有关专项整治工作。紧盯重要节日时间节点和“四风”新表现,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进一步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省总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不断巩固纪律作风建设成果。严格执行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后勤管理相关规定,修订《云南省总工会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总工会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定《云南省总工会直属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修订《云南省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建立干部考核负面清单,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开展机关干部队伍思想状况和干部情况调研,开展“实干型”干部典型选树和“躺平式”干部整治工作。

  (五)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党组班子政治能力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树牢“工会组织首先是政治组织,工会工作首要是政治工作”的意识,修订党组工作规则等,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2.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各项规定。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在公开遴选公务员、定向选调生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干部人事制度。集体研究干部调整、职务职级晋升、挂职锻炼等事项。制定轮岗方案,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机关干部进行全覆盖轮岗交流。

  3.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云南省总工会党组、机关党委及所属基层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清单》,推动省总工会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职尽责。出台《关于调整省总工会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和群团组织联系点的工作方案》,明确每名班子成员联系1个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省总工会直属机关党建和党支部建设工作。组织省总工会直属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强基固本。

  (六)关于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深改委会议精神,召开省总工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定2024年改革台账任务,制定《云南省工会资产管理办法》,纵深推进工会改革。建立巡视整改台账和卷宗,进行逐项销号管理,会同驻会纪检监察组对省总工会巡视集中整改情况进行预检和“回头看”,确保巡视整改真改、实改、改彻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找准工会工作与党的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不断提升工会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为全省工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扛牢党组主体责任,压实所属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定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要求。

  (三)持之以恒抓好常态长效整改。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结合巡视整改,更加注重制度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落实落地;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全面推动省总工会直属机关各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4149981;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篆塘路54号云南省总工会;电子邮箱:ynszghjgjw@163.com。

  中共云南省总工会党组

  2024年7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unshixuncha_0716/130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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