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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凤冈:开展财政资金补助类产业项目专项监督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0

  

  “谭某某接受项目实施公司宴请,在机插秧项目验收过程中履职不到位、走过场,导致国家资金损失,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遵义市凤冈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县农业农村局,现场宣布对农机推广培训服务中心主任谭某某的处分决定。

  今年以来,凤冈县纪委监委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选取财政资金补助类产业项目作为整治重点,通过协同联动开展监督,严肃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7月中旬,监督发现问题线索12个,立案11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

  立足监督职责,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排查清理,全面清理2022年以来实施的86个财政资金补助类产业项目,并根据自查暴露的相关问题,研究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围绕产业项目所涉关键要素和重点环节梳理细化8项监督清单,为专项监督提供“标靶”。

  加强与县财政局协同联动,通过数据比对、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方式,对产业项目申报、验收、审批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查找财政资金发放的廉政风险点,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套取等问题,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

  同时,对巡察发现的财政资金补助类产业项目相关问题线索,采取边巡边移方式,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置。比如,今年5月,巡察发现进化镇村干部徐某某优亲厚友,将牧草种植项目私自明确给其妻子实施的问题线索,随即按程序移送县纪委监委开展核查,最终,徐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采取现场反馈、制发问题交办单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整改,推动健全制度机制。比如,监督发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走过场导致国家资金损失问题,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问题交办单,督促追回资金94万余元,建立《凤冈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

  (遵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08/t20240801_85184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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