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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语丨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时间:2019-11-13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0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效,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全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继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今天,党建网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与您一同学习领会。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

  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我们现在要强调的是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2015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2023年1月9日,习近平在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024年8月,习近平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

  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

  ——2014年5月9日,习近平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

  1859年,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一百年来,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

  ——2022年1月18日,习近平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2024年1月8日,习近平在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2024年3月21日,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的讲话

  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务求实效。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2024年5月24日,习近平在山东考察时的讲话

  要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要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更加有效遏制增量、清除存量。要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2024年8月,习近平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rdzx/2024/9/9/71874bd0c36e41838f9f8f8361aefb5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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