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人·手记】蹊跷的村集体"电费"
龙游县溪口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季建安
“感谢镇纪委帮忙找出了大会堂的电费问题,不然村里还得多付许多‘冤枉钱’,村集体资金又要损失不少!”近日,我们来到龙游县溪口镇灵下村进行回访,该村党支部书记杨建华对之前镇纪委发现并帮忙堵住的“跑冒滴漏”问题满是感激。
这件事还要从一次日常监督说起。去年8月,我在对各村的财务凭证进行检查时发现,2020年以来,与其他四个村相比,在人数规模相似的情况下,灵下村村集体缴纳的电费每年都要高出近2000元。累计下来,这笔6000多元的“存疑款项”对村里来说可不是笔小数目。
带着疑惑,我立即组织镇纪检监察干部对这笔“蹊跷的电费”以及背后可能存在的作风问题展开调查。抱着不放过一个问题的态度,我将村集体近几年的票据都整理起来,对支付情况进行逐张核对、逐一排查。在“地毯式”的问题排查下,一张“大安源大会堂”电费发票引起了我的注意。
大安源大会堂不是出租给他人开办扫把厂了吗?为什么电费还会由村集体支付?这背后是否隐藏着更多的问题?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再一次到灵下村进行实地走访。
“村里的大安源大会堂现在是空置着,还是另有他用?”我来到村委会办公室开门见山问道。
“我们在2020年就把大会堂出租给别人办扫把厂了。”村文书的回答印证了大会堂已经被出租办厂的情况。
“请把当时的租赁合同拿给我们看看。”查看合同后,我们发现,大会堂的五间房子中,其中三间的出租时间正是2020年7月至2025年7月,与电费偏高的时间段出奇一致。
“既然这三间房子已经出租办厂了,为什么村里还要每月支付大会堂的电费?”面对我的询问,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村文书三人一脸茫然,表示毫不知情。
“大会堂一共有几个电表?”我继续问道。
“哦,我想起来了,五间房只有一个电表,其中三间出租后电表没有单独设立。原来村里一直在帮扫把厂付电费啊!”村委会主任恍然大悟。
本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电费却由村集体支付,三年以来每个月报账、联审、联签时习惯性地一路“绿灯”通过,这笔蹊跷“电费”就这样“破案”了。
最终,在镇纪委的监督助力下,镇村共计追回电费14462.32元,集体资金的“跑冒滴漏”问题终于被堵上了。针对村两委监管不到位导致村集体资金损失的问题,镇纪委第一时间对灵下村村两委进行了集体约谈,并由镇监察办向灵下村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村里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金日常监管。
当然,查漏补缺的同时也要坚持举一反三。围绕加强村集体资金管理,我召集全镇15名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部署开展了全面整治工作,要求各个村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摸排、自查自纠。同时,我还通过约谈的方式提醒镇政府各科室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加强村集体资金管理,督促各村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以监督助力守护好村集体“钱袋子”的一分一厘。
群众利益无小事。查办该案后,我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领悟,并且我们还将继续以有力监督坚决揪出乡村振兴领域的“猫腻”,确保集体资金的使用合规合理、公开透明,让乡村振兴的成果真正惠及每一位群众。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jingtoushouji/shouji/202407/t20240717_225755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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