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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黔晟国资纪检监察组:制定常见问题参考清单 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0

  

  “调取主体身份证据资料不齐全”“证据卷未按‘一事一证’的要求分类装订......”近日,在派驻黔晟国资纪检监察组室务会上,该组案件审理室负责人通报近期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并开展业务培训。

  今年以来,派驻黔晟国资纪检监察组始终将案件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聚焦业务本领、法纪思维、沟通协作、成果震慑,探索建立“四聚焦”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案件查办和审理质量。截至8月底,共审结案件3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

  具体工作中,对照省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归纳在案件审查调查、移送审理过程中存在的流程不规范、材料不齐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常见问题,制作形成《审查调查常见问题及规范要求对照参考清单》,利用室务会和党支部集中学习会,组织干部学习相关党规党纪、法律法规10余次,为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提升审理质效打下坚实基础。

  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认真审理事实、证据、程序,并根据审理情况提出审理意见,确保案件处理客观公正,处分合理恰当。截至今年8月底,召开案件审理研讨室务会6次,提出补证意见和处理建议共70余条。同时,还加强与审查调查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到案件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协调一致。针对个别难以把握的案件,主动向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室对接咨询,寻求业务指导。

  此外,坚持把案件审理、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一体谋划、同步推进。组织驻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以查处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教育和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同步督促指导驻在单位及其子公司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110余次,覆盖1000余人。督促4家单位认真开展“一案一整改”,推动废止制度12个、新建修订制度36个,切实做到“点上查”与“面上治”有机结合,扎紧制度笼子,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派驻黔晟国资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409/t20240923_85740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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