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下沉一线监督 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再检查
部分繅丝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砖厂排放的废气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
近日,蒙山县纪委监委联合蒙山生态环境局通过明察暗访、实地察看等方式,深入县内蚕丝厂、石料厂、污水处理厂等企业一线,就2018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组向蒙山县转办的信访举报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再回头看”、再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有关部门,督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蒙山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在精准监督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蒙山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自治区、梧州市和蒙山县关于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各乡(镇)纪委和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各派驻(出)机构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作用,强化日常监督,严格对标对表,深入了解各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履行的职责,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就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及时跟踪进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实做细。
该县纪委监委成立2个环保专项监督检查组,将监督检查重点聚焦在2018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2019年自治区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问题解决上来,建立专门台账,确保抓住关键,精准实施监督。同时,不断推进源头治理,加强与蒙山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沟通对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台账、现场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有关环保督察件等突出环保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环保督察问题进行回头看”,通过全面排查,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助推蒙山县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2021年以来,蒙山县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20余次。截至目前,2018年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9批次10件信访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场发现的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城道路扬尘污染等生态环保问题,已及时督促蒙山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制定整治措施,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强化扬尘管控工作。
对巡视巡察、执纪审查和群众反映的生态环保领域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清仓,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实行一一对应销号的台账管理,随时梳理办结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同时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器,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问题深挖细查,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对发现的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进行问责,绝不姑息,以问责追责倒逼履职尽责。
目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自治区第二巡视组移交的1条关于涉嫌违规生产经营和污染环境的问题线索,已初核了结;处理了1起党员污染环境案件,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中,未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问题追责问责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铁纪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动全县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蒙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蒙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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