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在行动】休宁:强化“三资”管理监督 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金秋十月,行走在休宁县山斗乡青岭村泉水鱼养殖基地,一尾尾草鱼、石斑鱼在水中游弋。“今年我们新投放了1300余尾鱼苗,不仅激活了鱼池,也能直接带动增收。”看着活蹦乱跳的鱼苗,养殖基地负责人高兴地说道。
此前,休宁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推动巡察反馈的村级资产闲置问题整改过程中,发现山斗乡青岭村泉水鱼养殖基地的30口鱼池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充分发挥效益。经了解核实,该养殖基地由于缺乏专业支撑、疏于管理,导致养护成本上升,今年上半年租赁合同到期后却无人承包,面临荒废。为盘活该村集体资产,促进群众增收,该县纪委监委积极作为,督促县农业农村局、产权交易中心等职能部门和山斗乡认真履职,对该养殖基地进行公开招租,经村集体研究,交由经验丰富的农户承租,并通过农村产权平台签订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每年租金收入达1.5万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休宁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推动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围绕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财务信息公开、合同规范性、集体债务、工程招投标等6个方面问题开展“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已印发工作提示6期,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35个,起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领域问题线索26件,责令2家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及时挽回村集体经济损失59万余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统筹“室组”力量,强化整治工作专项督导,防止出现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到位等问题,目前通过实地督导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45个。同时,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相关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补齐短板,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出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资产管理制度》《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财物审批制度》等制度9个,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紧盯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力度,延伸监督触角,切实守护好农村集体‘钱袋子’,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该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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