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监督保障乡村振兴资金用在刀刃上
“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乡村振兴项目预算、结算评审,既能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又能弥补评审中心人员不足的问题,保证乡村振兴项目顺利推进。不过你们要时刻警惕施工单位与第三方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的收受贿赂、干预决策这一廉政风险点。”4月19日,洛阳市洛龙区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在前往李楼镇石人村乡村振兴项目结算评审现场途中,与洛龙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就如何严把财政投资审核关交流着。
近年来,洛龙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要职责,加强对扶贫和乡村振兴领域财政资金使用及项目预算、结算评审的监督检查,督促区财政局抓紧源头控制,严把财政投资评审关,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到刀刃上,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
该区纪委监委发挥派驻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先后通过实地查看项目评审现场、调取财务凭证、查看台账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对2020年至2021年全区25个扶贫项目、3091万元专项资金、18个扶贫项目预算评审、13个结算评审、1793.84万元送审金额、1521.77万元审定金额等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监管等环节的规范性,认真查找项目预算、结算评审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通过检查,发现财政局在资金的延伸监督、评审制度的制定、评审第三方公司的确定和监督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针对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对财政局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共提出5条整改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资金监管、项目评审要求和区纪委监委的建议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在保证资金管理使用合法、规范、安全和项目评审公开、透明、高效的基础上,提升扶贫和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效益。”收到洛龙区纪委监委提出的整改意见后,区财政局副局长周航表示。(丁恒予)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15e0c3f07e154b60b326711f373e6f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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