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排查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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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没有工作,在县城经营一家土菜馆,虽然知道干部和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是有规定限制的,过去比较模糊。经过这次自查,我对照标准发现是合规经营,终于放心了。”近日,太湖县大石乡党委宣传委员方劲松根据县纪委监委印发的通知,自查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后说道。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严禁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部署要求,推进中央巡视安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落细,4月中旬,该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的通知》,对历次清理整治自查情况以及自查发现问题纠正处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查看各单位自查是否存在漏查假查、虚报瞒报等情形以及对自查发现问题是否纠正处理到位等情况。
“查处隐形变异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必须深挖细查,揪住不放!”该县纪委监委主动出击,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党员干部及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数据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自查自纠,着力发现干部配偶或子女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截至目前,全县15个乡镇纪委、16个派驻(出)机构自查发现问题线索10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排查登记和纠正处理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对排查不到位,故意隐瞒或者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安庆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93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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