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县:用回访教育这道“加法”,帮干部做思想包袱上的“减法”
巴塘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正在查阅受处分干部卷宗,掌握回访对象违纪案情(王晓燕 摄)
“受处分后,总觉得自己身上有了污点,又丢了面子,完全提不起精神。组织开展回访,没有‘嫌弃’我,让我很感动,也让我从迷茫中解脱出来,有了重新出发的信心和决心。”在甘孜州巴塘县纪委监委措拉镇组织召开的回访教育座谈会上,一名受处分的基层干部激动地说。
为确保“对症下药”,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回访教育前做足功课。一方面认真查阅受处分干部卷宗,掌握回访对象违纪案情和相关政策法规,向相关党组织了解其思想认识和改正错误情况;另一方面及时了解回访对象被处分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状况,以及其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根据掌握的情况,在回访教育过程中灵活运用方法策略,如针对个别受处分干部对自身问题认识不清,重点讲解相关党纪政纪知识,消除其思想认识误区;针对个别受处分干部情绪低落、工作懒散问题,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情感,引导其正确面对组织处理,重拾工作和生活信心。
按照回访对象受处分前的职务职级和干部管理权限,县纪委监委对回访教育工作实施实行分级负责,同时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则对回访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全过程跟踪,及时作出指导。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干部,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回访,提高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对40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教育,4名受处分人员影响期满后被组织提拔任用,工作成效明显。
“用回访教育这道‘加法’帮助“犯错”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唤回干事初心,让受处分人员深刻认识组织的良苦用心,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促使他们正确认识错误,放下包袱,重新出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扎西尼玛表示,将进一步做细回访教育工作,树立“有错就改还是好同志”的鲜明导向,助“有错人”变“有为人”。(作者:邓晓珍 张镥丹)
编辑人员:胡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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