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列出负面清单为村(社区)干部履职划“红线”
莲塘镇古柏村原支部书记莫某某、原村委主任梁某某、原副主任邓某某,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违规给村‘两委’干部、民政助理发放津补贴,莫某某、梁某某、邓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近日,贺州市八步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村干部违纪典型案例。
村(社区)两委”换届结束后,村级组织出现了许多新面孔,他们满怀工作激情,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短板。今年以来,八步区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61起,其中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1起,占立案总数的50.82%。究其原因在于不少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底线不清。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干部履职,八步区纪委监委及时梳理廉政风险点预警、防控等关键环节,联合该区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列出《八步区村级组织权力运行负面清单》,在执行政治纪律及议事决策、三资”管理、勤政廉政、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等方面划出了20条红线”,为村(社区)干部履职拧紧发条”,划出禁区”。
负面清单对村(社区)干部工作生活中容易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梳理,内容包括严禁挥霍浪费集体资财,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生日、乔迁、升学等事宜,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礼金;严禁不按规定公开村级三务”,公开过程或内容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逃避监督;严禁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优亲厚友,中饱私囊;严禁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等20类具体情形,为村级微权力”套上一道实打实的枷锁”。
这份清单出得非常及时,这些条条框框,表面上看是捆住了村干部的手脚,其实是保护了村干部。负面清单让我们正确履职有了参考标准,对照标准做事,可以更好地防范廉洁履职风险,体现了组织上对村干部的保护与关爱。”里松镇青凤村新当选的村支书谭荣武表示。
为将负面清单真正发挥作用,八步区纪委监委将负面清单以文件发放至全区203个村(社区)1400余名村(社区)干部,并组织学习培训,要求他们及时学习,时刻引起警醒。伴随负面清单一同下发的,还有一本由区纪委监委编印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典型案件警示录》。负面清单划定了村(社区)干部行使小微权力的警戒线,《案件警示录》里面的例子,都是身边的‘活教材’,将二者一并下发,让村(社区)干部更好地理解负面清单的含义。
村(社区)干部违规违纪大多是源于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和约束的缺失,以及村(社区)干部对党纪法规的认识不到位,对自己‘能做什么’‘什么不能做’搞不清楚。”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现在我们为基层村(社区)干部开出了20条履职负面清单,表面看是对村(社区)干部的一种约束,实则是通过浅显易懂的方式,为他们戴上了‘护身符’,让他们更好地为百姓服务,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八步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506/gxjjw6093748c-157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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