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委:“三聚焦” 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020以来,堆龙德庆区委坚持巡察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在压责任、强监督、用成果上下真功、用真劲,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监督质量、强化整改落实,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落地落实落细。
聚焦落实“两大责任”,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列出被巡察单位问题清单,全面移交、彻底移交,不漏项、不加项,做到原汁原味反馈,特别是在反馈会上严肃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网络媒体公示公开反馈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组织整改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县级领导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抓住“关键少数”,及时向分管县级领导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督促其准确掌握分管领域和部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25人(次)先后出席分管领域或单位巡察动员部署会、反馈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审核把关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时时跟踪整改实效,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及时提醒,再紧发条、再压担子。
聚焦抓好“两个重点”,强化整改落实。立足“当下改”,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以季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考核为抓手,持续推进共性问题整改;参加被巡察党组织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调阅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资料,对整改不重视、不到位的现场指出并要求持续整改,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整改、真整实改。着眼“长久立”,把建制度、管长远作为巡察整改重要目标,注重从管理、制度层面提出对策建议,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有效解决基层治理的现实问题;出台《关于规范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突出政治功能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实施意见》,建立组长村管、组财村管、组务村管机制,推动解决个别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突出问题;出台《堆龙德庆区关于规范各项补助类资金发放的实施方案》等1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出台《堆龙德庆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管理办法》,推动解决国有企业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聚焦建立“两项机制”,提升监督质量。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由纪检、组织、政法、财政、审计、信访等单位参加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机制,巡前信息共享、巡中抽派干部参与、巡后及时介入并抓好整改,着力构建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和派驻监督相互协同、相互贯通、优势互补、同向发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整改销号和问责机制,倒逼整改落实,坚持整改不到位不放手,明确“一个问题、一个台账、一个销号申请”的整改要求,每轮巡察均定期梳理汇总整改推进情况,逐条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作整改进度推进表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进度、整改时限、整改实效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对整改推进缓慢、整改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3家单位3人进行书面通报或个别约谈,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堆龙德庆区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续广宇)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jcfc11/6400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