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精准施策 运用好第一、二种形态
“县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传导压力层层递减,特别是在运用第一、二种形态教育管理干部上流于形式、缺乏实效……”日前,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拉孜县党风廉政建设“两述一评”活动现场,该县纪委书记面对面向县委书记提出意见,直击问题,不遮不掩。
这是西藏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协助和督促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缩影。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06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及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5592人次,占比92.2%。
“‘第一、二种形态’对应的情况基数大、类型多,部分党组织运用思路不清、方法不当、措施不力,这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最大实际。”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协助自治区党委研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责任主体、适用方式、具体情形、实施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突出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将其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方面,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报告内容,规范操作流程,细化运用情形,着力纠正个别地方和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突出问题。据了解,去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对380名管党不严、治党不力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总结归纳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政治站位不高、要求不严、措施不实,联系群众不够密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够及时到位,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敷衍应付等10余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协助和督促党委(党组)运用“第一、二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于未发之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照自治区纪委监委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灵活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山南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通知,明确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适用情形和谈话方式,通过调阅资料、列席会议、约谈督促、书面提醒等方式,推动全市县级以上党委(党组)抓好落实。那曲市纪委监委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情况,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政治生态“画像”,综合研判后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易发多发的地区、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发出监察建议书,提醒运用“第一、二种形态”教育挽救党员干部。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针对自治区档案馆系列案件暴露出的过去该馆党委不敢、不会“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和履行监督提醒责任不力的问题加强指导、分类施策,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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