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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2

  近日,上林县通报一起公职人员醉酒驾驶典型案例,县自然资源局成某锦醉酒驾驶小轿车造成交通事故,被县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经上林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成某锦开除公职处分。

  

  醉驾处分这么严重,要提醒身边的人重视起来,不能麻痹大意了,安全第一。”在县自然资源局召开的警示教育会后,成某锦曾经的同事小韦说道。

  

  近年来,根据立案审查调查和公安机关移送的线索情况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无视法纪、心存侥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有的甚至醉酒驾驶造成事故,社会危害极大,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形象。

  

  上林县纪委监委围绕近年来发生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重点,坚决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以及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请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共有8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酒‘摊上事’,分别受到党纪、政务立案审查调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指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助于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管理,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

  

  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等4个重点内容,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签订承诺书、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党纪党规的学习宣传、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等,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守住生活警戒线,牢固树立道德高线、远离纪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专项整治时间将持续到今年12月。

  

  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的自查自纠工作中,我们共查摆问题5个,完成整改4个,立案审查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明亮镇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除了通过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外,该县纪委监委与公检法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酒驾醉驾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降格处罚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执法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学习相关党纪国法,我对酒后驾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次酒驾幸好没有发生车祸,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究其原因,是我没有从思想上真正的重视起来,麻痹大意,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不及时纠正,终将酿成大错……”这是上林县纪委监委在查处上林县中学覃某酒驾案件时,覃某做出深刻的忏悔。

  

  从第一阶段的专项整治来看,全县共召开专题会议126次,签订承诺书2457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0余次,发现问题6个。截至四月底,共收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18条,立案8人,处分4人,整改成效初显。

  

  我们将坚持边整治、边规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精准选取典型性、代表性、针对性案例,组织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落下作风建设‘重锤’。”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南宁市上林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513/gxjjw609d00f1-1579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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