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检调研 >正文

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三强化”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走深走实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10

  

  

  针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用不多、用不准、不规范等问题,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强化思想认同、强化机制建设、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切实扛起“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

  强化思想认同。充分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做到看见苗头就提醒、听到反映就过问、发现问题就处理,严格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开展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检查、通报函询、诫勉谈话。督促建立落实“第一种形态”的工作制度、程序规定、运用清单,形成党委(党组)主抓负总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协助、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履责的责任链条。

  强化机制建设。按照找法规依据、寻参考做法、建工作机制、按程序审定等步骤,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建立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制度,建立完善回访抽查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对“第一种形态”的适用范围、运用部门、分级实施的主体及程序要求等进行明确规范,细化问题线索分办、研判处置、内容质量、了结反馈、后续监督、抽查复核等细节的制度性规范,严格办理流程,提升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实践工作能力。

  强化结果运用。对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复核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和跟踪管理,重点对有无遗漏、有无相互印证的证据等情况进行仔细核查,防止“一谈了之”。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对 “第一形态”运用加强跟踪管理、检查考核,纳入政治生态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判,采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等形式,督促及时纠正。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将“第一种形态”运用与干部提拔、晋级、使用、考核、评先评优挂钩。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对反映不实的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及时给予了结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pzgj/202105/t20210520_97965.htm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调研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调研网 j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