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分会原党组副书记、会长刘光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分会原党组副书记、会长刘光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光溪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光溪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刘光溪简历
刘光溪,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1991年12月在外经贸部国际联络局关贸处工作;
1991年12月至1994年7月任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经商处三秘;
1994年7月至1996年6月任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经贸处二秘;
1996年6月至1996年12月任外经贸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二处主任科员;
1996年12月至1997年5月任外经贸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二处副处长;
1997年5月至1998年10月任外经贸部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8年10月至2000年12月任外经贸部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0年12月至2001年9月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院长助理;
2001年9月至2004年1月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院长(其间:2002年4月兼WTO研究教育学院院长);
2004年1月至2007年3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巡视员(副厅级)(其间:2004年2月至2006年12月在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国际政治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7年3月至2010年1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巡视员(副厅级)(2009年12月挂任昆明市委常委、副市长<博士服务团成员>);
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科技司司长(副厅级),昆明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2011年2月至2011年4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科技司司长,云南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党组书记;
2011年4月至2016年2月任云南省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6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云南省商务厅党组副书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分会会长(正厅级);
2018年10月至2021年2月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分会会长(正厅级)、党组副书记。
(云南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105/t20210522_242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