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党纪法规 >正文

横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6

  1.横县陶圩镇党委原组织委员韦国茶醉驾问题。2019年12月26日晚,韦国茶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横县石塘镇元肚村路时,碰撞到前方同向行走的韦某英,造成韦某英受伤、轿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韦国茶属于醉酒驾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6月3日,韦国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横县镇龙乡党委原宣传委员、副乡长吴孔案酒驾问题。2020年4月26日晚,吴孔案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国道324线1562公里500米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5月19日,吴孔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横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611/gxjjw60c2cf25-158951.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调研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调研网 j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