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情况公布
截至6月4日,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轮巡察情况已向各被巡察单位反馈完毕,本轮巡察反馈情况将通过营口纪检监察网、被巡察单位官网集中向社会公布。
本轮巡察共派出3个市委巡察组,于2020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分别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含市城建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营口新闻传媒中心、市档案史志中心8家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
市委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精准开展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常规巡察组着力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巡察组重点检查前期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出席巡察反馈会,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李强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巡察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常规巡察发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能够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部门职责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较好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项工作呈现出向上向好的态势。但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执行纪律规定不够严格,廉政风险隐患较大;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8家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发现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有的对巡察整改重视程度不够,抓整改就事论事,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有的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整改工作还留“尾巴”、存“死角”;有的监督指导不够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足,部分问题整改质量不高,还需继续推进等。整改落实“回头看”期间,市委巡察组推动完成整改31项,8家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完成率提高到96%,其中,5家整改完成率达到100%,3家达到90%以上。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强化整改落实的行动自觉,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二要严格标准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好整改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三要强化统筹安排,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防止对普遍存在、矛盾集中、整改难度大的问题整改不力,更要杜绝应付整改、虚假整改。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深刻学习领会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剖析、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整改机制,注重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在整改中增强党性,在整改中坚守纪律,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在整改中创出业绩,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yk/system/2021/06/16/030088428.shtml